潍坊瑞驰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了“m”形商标
2016-05-03  浏览:22
潍坊瑞驰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了“m”形商标,并取名“雷军电动”,被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小米公司4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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